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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处,决不可“心太软”

1998-07-25 来源:光明日报 蒋鹏飞 我有话说

报载,山西省临汾市地税局借下属单位开业庆典之机收礼62.6万元。为此,他们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,向有关单位发出庆典请柬;设立了专门收礼点,而且为送礼者开具收据。此举既有领导机构,又有办事机构,光天化日之下,公然顶风违纪,着实骇人听闻。

惊骇之余,不禁要问,他们怎敢如此胆大妄为?特别是那位地税局长,纪委找其谈话后,不但没有收敛,而且阳奉阴违,我行我素,将收礼点从纳税大厅移到办公室,继续行事。然而对这种目无组织、目无纪律的人,查处时竟然有人主张仅给一个警告了事。有这样“心软”的领导,其胆大也就不足为奇了。

其实,当人们惊叹顶风违纪者“胆真大”之时,就无异于在喟叹查处者“心太软”了。幸亏山西省委、省纪委态度坚决,不仅严肃处理了收礼责任人,还要处理送礼责任人;不仅要求内部通报,还要求公开曝光,狠狠鞭挞这种丑恶行为,使顶风违纪者丢官又丢脸,令人心大快!

要杜绝顶风违纪现象,加强教育固然重要,但像山西省委、省纪委那样,严厉查处、以儆效尤则更必不可少。倘若那位局长仅得了个警告,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,恐怕不但不能起到震慑作用,反而使其肆无忌惮,变得更大胆。因此,查处必须动真格,出重拳,决不可“心太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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